关于同意延长220千伏三江变电站110千伏出线网架完善工程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的批复 柳审批投资核〔2022〕4号
柳审批投资核〔2022〕4号
关于同意延长220千伏三江变电站
110千伏出线网架完善工程项目
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的批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报来《柳州供电局关于申请延长220千伏三江变电站110千伏出线网架完善工程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限的请示》(柳供电规划〔202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0年3月12日以《关于220千伏三江变电站110千伏出线网架完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20〕3号)核准该项目。因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项目未能在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有关规定,同意将项目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12日,其余内容仍按柳审批投资核〔2020〕3号文件执行。
二、根据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文件规定,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如文件延期到期后,项目未实施建设的,项目核准文件失效,项目业主需重新申报核准。请项目业主接到此文后,尽快完善相关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建设。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