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审批投资核〔2020〕17号 关于柳西水厂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0-09-16 16:0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0〕17号

关于柳西水厂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柳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 关于核准柳西水厂三期工程项目的请示》(柳水务请〔2020〕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3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西诚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完成了项目审查(广诚咨柳州报〔2020〕304号)。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改善城市供水布局,提高供水安全性,原则同意建设柳西水厂三期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20-450200-48-02-009274

二、项目业主单位:广西柳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以北,柳西水厂东南侧。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2.99亩(48662.52平方米),柳西水厂现状规模为30万吨/天的净水处理能力。本次三期扩建水厂净水工程(规模20 万吨/天)、污泥处理工程(规模50万吨/天)及取水工程改造(规模20万吨/天),扩建后柳西水厂总规模为50万吨/天的净水处理能力。三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清水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吸水井、送水泵房及配电中心,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原加药间改造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2875.7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请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00017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林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15日




柳审批投资核〔2020〕17号 关于柳西水厂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0-09-16 16:0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0〕17号

关于柳西水厂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柳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 关于核准柳西水厂三期工程项目的请示》(柳水务请〔2020〕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3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西诚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完成了项目审查(广诚咨柳州报〔2020〕304号)。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改善城市供水布局,提高供水安全性,原则同意建设柳西水厂三期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020-450200-48-02-009274

二、项目业主单位:广西柳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以北,柳西水厂东南侧。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2.99亩(48662.52平方米),柳西水厂现状规模为30万吨/天的净水处理能力。本次三期扩建水厂净水工程(规模20 万吨/天)、污泥处理工程(规模50万吨/天)及取水工程改造(规模20万吨/天),扩建后柳西水厂总规模为50万吨/天的净水处理能力。三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清水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吸水井、送水泵房及配电中心,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原加药间改造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2875.7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请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00017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林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