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审批投资核〔2021〕1号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1-02-20 14:5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1〕1号

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柳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报来《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柳水司报字〔202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委托广西诚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出具《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报告》(广诚咨柳州报〔2021〕34号)。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太阳村镇给水设施,满足居民用水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101-450200-89-01-833074。

二、建设地点:柳太路(白露大桥至太阳村镇路段)南侧机动车道边。

三、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DN600球墨铸铁管9100米,同时配套建设支管DN200-DN400球墨铸铁管348米,蝶阀井、排气井、排泥井、地上消火栓、土石方工程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5636.5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材料,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

(一)《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柳资源规划函〔2021〕32号);

(二)《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给水方案图》(内附市自然资源局意见)。

七、请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柳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2月19日



柳审批投资核〔2021〕1号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1-02-20 14:50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21〕1号

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柳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报来《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柳水司报字〔202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委托广西诚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出具《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报告》(广诚咨柳州报〔2021〕34号)。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太阳村镇给水设施,满足居民用水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101-450200-89-01-833074。

二、建设地点:柳太路(白露大桥至太阳村镇路段)南侧机动车道边。

三、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DN600球墨铸铁管9100米,同时配套建设支管DN200-DN400球墨铸铁管348米,蝶阀井、排气井、排泥井、地上消火栓、土石方工程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5636.5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材料,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

(一)《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柳资源规划函〔2021〕32号);

(二)《太阳村镇DN600管新建工程给水方案图》(内附市自然资源局意见)。

七、请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柳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项目建设。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