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审批投资核〔2018〕10号 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7-20 09:55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18〕10号

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项目

核准的批复

融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核准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的请示》(融发改报〔2018〕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委托广西诚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出具《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工程项目已列入《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为进一步完善融水县电源结构,满足区域发展对电力供给的需求,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工程项目。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017-450225-44-02-023631。

项目单位: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

二、项目建设地点:融水县杆洞乡。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座引水式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4MW,年利用小时数3575h,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330万kW·h。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座拦河坝,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及升压站、上坝进厂公路等。归江坝的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顶总长31.50米,其中溢流坝段长20米,最大坝高7.50米;归江坝区属无调节库容,归江坝发电取水流量为0.95米3/s。中讲坝的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顶总长30.67米,其中溢流坝段长20米,最大坝高7.50米;中讲坝区属无调节库容,发电取水流量为1.3米3/s。

四、项目总投资为2567.1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占比40%,银行贷款占比60%。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测、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

1.《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柳国土规〔2017〕61号);

2.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融住建函〔2017〕14号);

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批复》;

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区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通知(桂水电〔2016〕2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7月13日



柳审批投资核〔2018〕10号 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7-20 09:55    |  作者: 投资项目审批科

柳审批投资核〔2018〕10号

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项目

核准的批复

融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核准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的请示》(融发改报〔2018〕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委托广西诚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出具《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工程项目已列入《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为进一步完善融水县电源结构,满足区域发展对电力供给的需求,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工程项目。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017-450225-44-02-023631。

项目单位: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

二、项目建设地点:融水县杆洞乡。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座引水式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4MW,年利用小时数3575h,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330万kW·h。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座拦河坝,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及升压站、上坝进厂公路等。归江坝的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顶总长31.50米,其中溢流坝段长20米,最大坝高7.50米;归江坝区属无调节库容,归江坝发电取水流量为0.95米3/s。中讲坝的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顶总长30.67米,其中溢流坝段长20米,最大坝高7.50米;中讲坝区属无调节库容,发电取水流量为1.3米3/s。

四、项目总投资为2567.1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占比40%,银行贷款占比60%。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测、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

1.《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柳国土规〔2017〕61号);

2.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融住建函〔2017〕14号);

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融水县杆洞乡归江水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批复》;

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区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通知(桂水电〔2016〕2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7月13日